被逮捕!,原中候补姜志刚
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姜志刚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姜志刚,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本科、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姜志刚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早年,姜志刚在航工系统工作多年,历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等职务。
2000年,姜志刚借调至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工作,一年后留在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任副局级调研员,后出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副局长。2003年,姜志刚调至国务院国资委,历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局长等职。2011年,姜志刚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2013年5月,姜志刚赴北京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
2017年4月,他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同年兼任银川市委书记,2021年1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2023年3月,他官宣被查,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姜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曾“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还曾“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其违纪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
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
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中“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的提法十分特别。2017年姜志刚赴任银川后,“丝路明珠塔”项目最受关注,连续3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媒体调查发现,从立项到停工,“丝路明珠塔”的由生至死都与姜志刚在宁夏的从政轨迹有着高度重叠。2021年6月13日,丝路明珠塔工程项目宣布停工。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对青海、宁夏、贵州、云南等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披露了宁夏丝路明珠塔在内的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
近两年,已有多个曾在银川任职的官员被查。其中,包括两只“老虎”。
姜志刚是党的二十大后的宁夏“首虎”,在他之前,宁夏还有一“虎”被查,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泽峰。去年5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泽峰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公开履历显示,李泽峰,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宁夏银川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长期在宁夏任职的李泽峰,曾任银川市委副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
去年4月13日,银川市政协原主席王勇被查。长期在银川任职的王勇,还曾任银川市副市长;银川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