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刊: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党员干部哪些“过错”可以被“宽容”?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义、难点与突破
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完成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拿出敢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踔厉奋发、勇往直前,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许成功不能失败。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此后反复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
![中纪委机关刊: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党员干部哪些“过错”可以被“宽容”?](https://a5qu.com/upload/images/ff962d901acced3ea5dea9b847b727b7.jpeg)
组织敢于担当,干部才有底气。我们处在前所未有的变革时代,干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各种风险挑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着眼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聚焦“三个区分开来”在各地的探索实践、进展成效及差距不足,本刊记者深入湖北、海南、重庆等地采访调研并形成系列报道。
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到长江经济带,再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本次调研走过东、中、西部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探寻“三个区分开来”这凝练的三句话如何落地成为一项项具体举措,并在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开花结果。调研采访的一个最大感受就是,“严”并不意味着把人管死,全面从严治党与“三个区分开来”是内在统一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执法者,既要有严管的力度,又要有厚爱的温度,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严”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无论是扎紧法规制度笼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还是把监督挺在前面,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又或是一体推进“三不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一直是管党治党的不变步伐。调研采访中,各地各层级党员干部都对严的措施和成效充分认可,认为从严约束监督改变了搞“四风”、乱“伸手”的惯性,如今吃饭出行、逢年过节都要绷紧一根弦。一位县纪委书记告诉记者,近年来,当地那些“扎眼”的不正之风明显收敛,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好了,遇到事情也更愿意相信干部、依靠干部。
![中纪委机关刊: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党员干部哪些“过错”可以被“宽容”?](https://a5qu.com/upload/images/26be95ab3cd12d9426260fe7ab9903c1.jpeg)
同时应该看到,对于“从严”的认识理解,个别干部群众仍然存在误区,执行过程中还有变形走样。有人认为从严就是要对所有错误“零容忍”,宽容错误与严的基调背道而驰;有的认为从严束缚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干多错多,不如“躺平”。实践中,一些地方问责泛化、简单化现象时有发生,一犯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同一干部经常身背多个处分。很多受访者表示,被问责的干部往往是单位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处于吃劲岗位,如若不加区分,“一棍子拍死”,很容易挫伤干部积极性,使得一些干部想干事但怕犯错、怕出事,工作顾虑多、思想包袱重。
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并不在于追责问责多少人,更不是使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肃追责问责与主动容错纠错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追责问责注重惩戒约束的负向激励作用,容错纠错则注重宽容赋能的正向激励作用,只有既坚决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鲜明支持干事者、保护担当者,才能让搞腐败、不思进取的干部没市场,让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有干头,实现从恣意妄为、避责不为向积极作为的转变。
调研采访中,我们经常听到纪检监察干部提到“综合考量”这个词。改革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复杂问题和突发情况,探索就有可能失误,做事就有可能出错,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失误错误。从严不等于僵化的“一刀切”,执纪执法工作也不是冷冰冰的机械操作,必须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做到严有严的标准、宽有宽的道理。实践中,一些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把“三个区分开来”原则要求融入执纪执法具体流程,从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后果影响、纠错态度等方面对“错”进行立体剖析,一案一策、分类处置,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尺度、温度的有机统一。
正是因为“三个区分开来”没有统一模板,能否大胆容错,考验的是执纪执法者的责任担当。不少地方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讲到,现实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干部任务重、压力大,对于他们出于公心的过错,执纪执法者也会面临“两难”甚至“多难”。一位县纪委干部向我们讲述了他所经历的“纠结”:某村低保户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其虽有儿女,原则上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儿女均因疾病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义务,镇党委经过集体研究、履行严格手续,将其纳入了特困供养人员,却也因此受到了举报。容还是不容?这名纪检监察干部坦言,他也曾担心为他人容错、自己日后被追责,但镇党委书记的话深深触动了他——“共产党员就是要为群众担当”。他觉得,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也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
![中纪委机关刊: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党员干部哪些“过错”可以被“宽容”?](https://a5qu.com/upload/images/b5f5f551f082fe0dc656c8a66b2a5939.jpeg)
听完这个故事,我的心头不禁涌起一股暖意。尽管各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法不尽相同,对哪些错该容、怎么容的认定处理还有不够完善之处,但我们能够看到感受到,一些执纪执法者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以履责担当为干部卸下包袱、撑腰鼓劲。这次调研结束于正在如火如荼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海南,热土之上,高水平开放政策加速落地,各方人才不断汇聚,新厂、新口岸拔地而起……我们有理由相信,为担当者担当,将使更多干部勇于“闯海逐浪”,使敢担当、善作为蔚然成风。
党员干部哪些“过错”可以被“宽容”
推动事业发展必须勇于创新。创新就要探索,探索就有可能失误,甚至做事越多出错越多。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只有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那么,党员干部哪些“过错”可以被“宽容”?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