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批“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贪腐26年的副部级干部获刑15年便利|徐宝义|名利
落马近2年后,65岁的“老虎”徐鸣获刑15年。
6月20日,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徐鸣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被处罚金410万元。
徐鸣1958年1月出生,安徽凤阳人,早年曾有参军经历。1987年起任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人事司调配处干部,此后曾在多个部委任职,历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等职。
2008年,徐鸣“空降”重庆,任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年后跻身市委常委,先后兼任市委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2013年3月,徐鸣离开重庆,任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
法院审理查明,徐鸣的贪腐行为从1995年就已开始,一直延续至2021年,长达26年,直至落马当年还在敛财。他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2021年,徐鸣离职后,还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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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徐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
徐鸣2021年7月落马,2022年1月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就在徐鸣落马的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批粮仓“硕鼠”被查处,其中还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徐宝义,国家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张务锋等中管干部。就在上周,徐宝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徐宝义获刑17年,并被处罚金13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