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晓晶、王硕平被公诉检察机关|受贿罪|谷晓晶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谷晓晶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原党组成员谷晓晶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谷晓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谷晓晶利用担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总监、电视营销中心主任,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硕平被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硕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硕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浮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硕平利用担任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贷款审批、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