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报告|临港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天起召开,听取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情况的报告等。
今年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十周年,为深入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十年建设经验,深化集成性改革和制度型开放,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相关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两部条例实施以来,引领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发展,基本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管理模式,确立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持续推进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报告还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压力测试,持续提升对外开放能级,加强法治保障,助力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对相关法规草案等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上海市种子条例》的说明解读以及相关审议意见报告;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数据流通交易若干规定》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开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海市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2023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上海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徐毅松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华源,市监察委、市高院、市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