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区域内可设3种点位,上海发文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经营|设摊|活动
设摊管理始终是城市管理难题之一。上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还路于民”“分类管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4个阶段,无序设摊数量从有记录的2007年4.7万个减少到了2022年的5759个。这些年,外宾游客、市民群众充分肯定上海的市容环境,无序设摊的有效治理功不可没。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烟火气”的需求颇有期待,上海探索了外滩枫径、安义夜巷等“夜市”“集市”,以及沿街商户“外摆位”模式,这些设摊新模式回应了市民对“烟火气”的诉求。
规范集市、夜市、分时步行街、早餐车、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新型设摊经营活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满足人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需求,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今年8月5日起试行。
人民群众期盼“烟火气”,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商业布局还不够完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需求,完善商业服务网点布局,提升商业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菜市场、早餐门店等商业服务的改造完善,推动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
《指导意见》仍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上海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在此基础上,上海允许在划定的设摊区域设摊。上海各区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食品安全、“菜篮子”供应保障、市场公平等因素,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相关经营活动,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允许设摊经营、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经营活动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以及管理要求等,征求周边市民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划定的设摊区域内可设置3种类型的摊位: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
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结合标准化菜市场、早餐网点等民生服务实际情况,在暂时供应不足的区域设置。
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面向消费需求,畅通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限时步行街、外摆位等点位,优先在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水岸夜生活体验区和园区、商圈、景区等自有区域内选点。
特色点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原创品牌、传播公益慈善、展现工匠精神、传递海派风情、展示本地特色、营造生活氛围,既要满足人民需求,又能体现“上海味”“时尚潮”“国际范”。
参与设摊经营的应当合法合规、文明经营,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管,落实市容环境、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责任,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指导意见》明确,设摊区域应合理配置环卫、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交通、照明、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集市、夜市、分时步行街、早餐车、外摆位等设置的临时性设施,应当可拆卸、可移动、定期维护更新,保持干净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在享受到配套设施服务的同时,无论哪种类型的摊位,其设置都应当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周边环境,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得破坏行道树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影响交通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外摆位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经营主体建筑红线,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加工。
在管理上,《指导意见》要求各区、街道将设摊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并构建各级政府、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市民群众、经营主体、管理部门等多方协商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