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校合作拓展行业研究深度、广度,上海税务与财大签订党建共建协议税校|企业|合作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与上海财经大学正式签订党建共建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税校合作,创新推进党建与业务共建的深度融合。
据了解,本次合作框架协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首次建立了税务机关与财经高校党建与业务融合合作新模式,将发挥税校各自优势,将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的“新路径”、“税、学、研”一体推进的“新实践”和新时代财税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模式”。合作框架协议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与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元春共同签订。
2022年,为服务上海“四大功能”“五个中心”建设,上海税务部门探索建立了8个行业研究室,对金融、汽车、医药等行业进行长期的跟踪和宏观分析,为打造上海大企业税收“高层次的个性化服务产品”“高质量的风险分析产品”和“高水平的经济分析产品”提供智库支撑,促进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作为金融行业研究室负责单位,率先与上海财大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合作开展“鑫税研”活动。依托财大公管学院的《税收征收管理研究》必修课程,税务干部走进课堂,与财大教师联合教学,与税务专硕研究生共同调研,分小组完成对10个税务热点问题的深度研究。所有课题均于6月份结项、提交。
税校合作调研的模式富有创新性,开放式教学的成果也超出课程预期。以10个课题之一的“大企业税收治理事先裁定制度”为例,课程小组经过对多家上海大企业走访调研、发放问卷,采纳多方意见,拿出了一份事先裁定的初步流程方案,并对实际推广的风险、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大企业非常注重税收风险防范,事先裁定制度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稳定经营预期。”第三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科长戴迪源介绍,自201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首次提出税收事先裁定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对事先裁定的法律地位、事项范围等制度内容均有探索研究。下一步,第三税务分局将从金融大企业开展试点,探索以税校合作调研的模式推动大企业事先裁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三税务分局副局长杨静介绍,下半年开始,10个课题的调研成果将通过专报、案例等多种方式加以落实转化,部分调研方案将直接应用于纳税服务管理措施改进。例如前文提到的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上海税务部门已向35家千户集团和列名大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将在研究课题基础上结合更多企业意见调整反馈、持续优化,推动研究成果取得实效。同时,“鑫税研”项目将在之后学期继续开设,并将逐渐探索税校合作的新模式、新领域,推动税收征管行业研究的做细做实和税收治理改革的持续深化。